【本文由“败灯是摔王跪王稀王”推荐,来自《湖南长沙一女孩小区内被恶犬扑倒撕咬,网友们都在呼吁禁狗令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过去城市狗不多,伤害事故不多,所以对狗主仅仅考虑民事赔偿。
现在应当加强立法,比如遛狗不牵绳这样的放纵行为,应处以高额罚款(支持专门的电话举报);以遛狗不牵绳这样的放纵行为,初次导致伤人事故,狗主应根据被害者受害情况判拘留-判刑;类似本文中的狗主,就该判1-3年有期徒刑。
这样的话,既能让愿意好好养狗的狗主能好好养,不替烂人背锅;也让那些肆无忌惮的狗主好好收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