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文来自《我上一年级时第一学期32块学费,第二学期36块,我老父亲说读到四年级就不读了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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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收费民国时期,小学一般每学年每人1~2石稻谷,中学2~4石稻谷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,教育收费基本维持民国时期的水平。
1953年,国家制定统一收费标准,城市小学学费每人每期0.75~1.5元,杂费小学高年级1~1.4元,低年级0.5~0.7元,农村小学每人每期学费0.5~1.5元,杂费0.5~1元,军烈属、困难户子女学杂费可酌情减免。
1956年,湖南省教育厅决定,县城以上小学高年级每人每期学杂费2元,低年级1.5元,农村小学高年级每人每期1.5元,低年级1元,书籍课本费高年级每人每期1.5~2元,低年级0.5~1.5元,体育卫生费高年级0.3元,低年级0.1元,寄宿生灯油费1~1.5元。
1953~1962年,城市初中学杂费每人每学年20~35元,高中学杂费30~45元,农村略低。
1976年后,教育投资增加,物价上涨,教育收费有较大幅度提高,大学、成人教育收费均按省规定收取。
幼儿教育全托和日托,其收费标准全托1979~1999年为14~185元,日托9~125元。
60年代初期,城市初中学杂费20-35元高中学杂费30-45元农村中学略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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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学费确实不低,高中学杂费一年相当于一个二级工的月工资收入,家里要是有两三个初高中学生,一般工人家庭负担不起。有人说有助学金,不要指望太多,能有几块钱就不错了。所以那个年代读高中的学生数量很少,国家统计局都有记载。
我是1970年上初中,记忆此时学杂费已经大大降低了,大约是几元钱。当然知识学的也少了师资要求也没那么严格了。我记得1973年秋回到城市上高中,父亲联系转学并交了大约5元的学杂费。好在学校有茶场,春天我们采茶劳动住宿一段时间学校也有收入。加上我们还去过学校办的皮尺厂义务劳动值夜班,学校也有收入。
1984年中学教育已经回到正规,全部学生都是经过中考录取的。高中人数大大减少了,学费也上涨了。
也就是70年代开始,全国大办高中,1977年数量达到1700万,几乎是1971年的3倍,不用中考也不存在中考,高中毕业就进入社会当工人当农民,学费不高理所当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