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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南阳、开封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,结合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,8月21日起,南阳将规范中心城区二轮、三轮电动车通行秩序;8月22日起,开封东京大道部分路段禁止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低速电动四轮车通行,提醒市民留意,合理规划出行。

南阳

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规范市区道路通行秩序,根据市政府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安排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规范中心城区二轮、三轮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,制定本通告。

一、严管城区通行秩序

二轮、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驾乘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,严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;未悬挂或悬挂城区以外防盗备案号牌的车辆限制在城区内道路通行。

非法改装加装篷、伞严重影响车辆安全稳定性,危害驾乘人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。公安交管部门对首次查处的予以警告、登记违法信息,责令自行拆除;对再次查处的予以强制拆除、收缴加装设施,依法处理。

二、设置严管路段时段

(一)严管路段:光武大道(人民路至独山大道)、张衡大道(人民路至邓禹路)、申伯大道(张衡大道至医圣祠街)、孔明大道(张衡大道至独山大道)、范蠡路(南都路至邓禹路)。

(二)严管时段:每日9:00至11:00、15:00至17:00。

即日起在严管路段、严管时段内,严禁电动三轮车通行;后续将根据道路通行情况逐步扩大严管区域和时段。

三、划定货运三轮限行区域

以中心城区信臣路以南、长江北路以西、长江路以北、北京大道以东合围区域(含上述道路)及飞机场、高铁站周边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,每日7:30至12:30、14:00至19:00,对货运三轮车实施限行管理。确因民生运输、需在限行区域时段通行的,应办理入市临时通行证。

四、实行挂牌过渡期管理

对中心城区二轮、三轮电动摩托车实施挂牌过渡期管理,对符合机动车属性车辆逐步纳入机动车管理;二轮、三轮电动(轻便)摩托车应到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挂牌、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上道路行驶;属于电动自行车的应到城区交管勤务大队登记备案(绿牌)后上道路行驶。过渡期内以宣传教育、劝导纠正、协助执勤、学习法律法规为主。12月31日后,对违法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从严管理。

五、规范民生行业用车管理

对涉及民生的邮政寄递、环卫、燃气配送等行业三轮电动车,实行规范管理,车辆实行“彩色LOGO+编号”管理,在醒目位置喷涂或张贴明显标志;属于机动车的,须及时携带车辆合格证、购车发票、交强险凭证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。

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不购买、不驾驶、不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轮、三轮电动车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开封

为保障开封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相关规定,开封市公安交管部门决定,对东京大道部分路段实施禁止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低速电动四轮车通行的管理措施,特通告如下:

一、禁行时间

2026年8月22日起,每日8时至23时。

二、禁行路段

东京大道(西关北街—安远门大道)路段,由西向东方向禁止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低速电动四轮车通行。

三、温馨提示

1.公众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,服从交警现场指挥,车辆有序停放,请勿乱停乱放。

2.请您提前规划好出行方式与路线,参考高德、百度等地图导航,到相应的停车场停放车辆。

3.公安交管部门对于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安全和通行的,将依法予以拖移或实施行政处罚。

来源:南阳交警、开封交警